【第十一类】照明、加热、蒸汽发生、烹饪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。
【注解】 本类愈加分为: ——气上下调整器; ——电或不是电的暖床器,暖水袋,长柄暖床炉; ——非医疗器材电暖垫和电暖毯: ——电水壶; ——电烹调工具。 本类尤为不其中包括: ——制做蒸汽加热的安全装置(广州POS机控制部件)(记牌器类); ——电暖夏天衣服(第9类)。 【1101组】照明系统用机器、器材(不其中包括汽灯、油灯) 【1102组】喷焊灯 【1103组】汽灯,油灯 【1104组】烹调及商用高压电器加水的设备(不收录厨房卫生间用力工工貝,食材代加工设备) 【1105组】制冷压缩机、冷冻冷藏箱的设备(不涵盖冷冻冷藏箱车) 【1106组】烘干、空气流通、冰箱专用设施设备(分为首要房专用设施设备) 【1107组】提温、水过热蒸汽产品(还有行业用炉、过热蒸汽蒸气水器,不还有轨道车过热蒸汽蒸气水器、锅驼机过热蒸汽蒸气水器、水过热蒸汽机过热蒸汽蒸气水器) 【1108组】水暖电PE管件 【1109组】清洁环保设备(不其中包括盥洗室工貝) 【1110组】灭菌和再生机械设备 【1111组】微型冬季取暖器 【1112组】不属别类的打火用器 【1113组】核技术不起作用生产设备